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01 |
高分辨快速荧光成像系统 |
1套 |
120 |
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医用物资保障处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范畴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直接授权书(复印件)或包含所有上级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有)的逐级授权书(复印件);并提供所有上级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有)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以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