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水库溢洪道改造等工程已经镇江市水利局以镇水管发〔2025〕5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句容市人民政府黄梅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句容市境内。
(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溢洪道进口新建溢流堰,现状溢洪道维修加固,坝顶沥青道路拆除重建,背水坡排水系统维修加固、草皮铺设等。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五四水库溢洪道改造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要求核查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分别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提供投标截止月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成员中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6)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9)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外)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6日0:00-2025年12月22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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