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工程材料研究院管业公司智能共享循环托盘加工技术服务,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范围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按招标人委托为准,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托盘加工服务数量进行结算。投标人负责提供托盘加工服务所用的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包括不限于加工厂房、加工设备、检验仪器、存货库房等硬件设施,并承担托盘的包装、质检、第三方检验、储存、运输以及其他全部费用,本项目标的总额最高660万元(含6%增值税)。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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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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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共享循环托盘加工 |
1111/1311 |
只 |
300000 |
包工不包料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自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完成过标的物业绩1项及以上(标的物业绩是指从事过托盘加工制造的技术服务类业绩,或销售自行加工制造的托盘的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冻结交易、纳入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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