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6时58分32秒
一、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管网集团电气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普通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易燃易爆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响应人需持有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已纳入“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名录”,近一年无“山东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不合格记录。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完成的类似本项目的防雷防静电检测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以及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
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提供: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5 信誉要求
3.5.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3.5.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5.3 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3.5.4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3.5.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需提供说明承诺。(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3.5.1)、(3.5.2)、(3.5.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人员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防雷检测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本项目的防雷防静电检测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不少于1项。
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原件扫描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用户评价证明等资料。
(3)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其它能够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6.2 响应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不少于2组,项目管理团队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防雷专业技术人员2人,安全员1人,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气象学会或其他授权协会颁发的技术水平合格评价证明材料,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管理相关证书。提供以上人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6.3 人员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签约双方、有效期)以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响应人为其缴纳过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
3.7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7.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年12月19日 08时00分00秒前……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12月15日 17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9日 08时00分00秒……下载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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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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