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0835(请登录)
2.项目名称:茂高投资集团2026年电子设备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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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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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高投资集团2026年电子设备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其中:茂高投资集团21万元,茂化管廊公司5万元,高晟置业公司2.5万元,国际贸易公司1.5万元,浩天科技公司0.5万元,茂高食品公司3万元,投资发展公司4.5万元,园区管理公司3万元,工程管理公司1万元) |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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