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南部四县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中阳县2025年度人工造林项目
已由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关于山西省吕梁市南部四县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
书)的批复》(吕审批投资发〔2022〕1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阳县林业局。
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吕梁市南部四县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中阳县2025年度人工造林建设任务10000亩,共81个小班。
建设地点位于中阳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罗家焉村、朱家庄村;武家庄镇石口头村;宁乡镇柳沟村;枝柯镇谷罗沟村、枝柯
村、师庄村、三角庄村;金罗镇张子山村,涉及5个乡镇,10个村。
建设规模:人工造林10000亩,人工栽植油松1110000株,密度111株/亩,管护期二年。
2、项目控制价:1387397.88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8第八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枝柯镇师庄村(10-17小班)作业面积1121亩、枝柯镇枝柯村(1小班)作业面积137亩。建设期限:3年,施工期为2026年1月—2026年3月,管护期为2026年4月—2028年3月。
建设地点:吕梁市中阳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罗家焉村、朱家庄村;武家庄镇石口头村;宁乡镇柳沟村;枝柯镇谷罗沟
村、枝柯村、师庄村、三角庄村;金罗镇张子山村,涉及5个乡镇,10个村。
质量要求:符合作业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8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包含)以上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本年度实施的吕梁市南部四县吕梁山生态
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中阳县2025年度人工造林项目中的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00至2025年12月22日17: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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