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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崇明局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网络集成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崇明局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网络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为崇明局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网络集成所需的设备,确保视频监控、门禁、无线有线综合布线等系统的网络集成顺利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9.15万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1 视频监控系统 高清半球摄像机 88 台

2  高清枪型摄像机 53 台

3  高速球机 1 台

4  枪机摄像机支架 53 个

5  摄像机立杆 12 根

6  设备箱 10 个

7  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 5 台

8  8T监控级硬盘 22 个

9  管理平台 1 台

10  核心交换机 1 台

11  POE交换机 15 台

12  接入交换机 3 台

13  液晶显示器 1 台

14  视频图像切换器 1 台

15  部门监控分控设备 1 台

16  液晶显示器 2 台

17  门卫监控分控 2 台

18  总机柜 1 个

19  墙柜 6 个

20  光纤收发器 19 对

21  24芯单模光缆 1500 米

22  8芯单模光缆 2200 米

23  光纤配件 1 批

24  超五类非屏蔽网线 13 箱

25  电源线 1800 米

26  电源线 500 米

27  PVC管 1500 米

28  小手井 4 个

29  辅材 1 批

30 门禁系统 门禁控制器 50 台

31  开门按钮 50 个

32  磁力锁 50 把

33  发卡器 1 套

34  IC卡 100 张

35  超五类非屏蔽网线 6 箱

36  电源线 300 米

37  配套控制电缆 2000 米

38  门禁控制电源 50 台

39  安装配件 1 项

40 无线有线综合布线系统 无线ap 50 个

41  网络接口 154 个

42  底盒 200 个

43  六类非屏蔽3米原装跳线 100 根

44  电话线 3 箱

45  六类非屏蔽水晶头 400 个

46  六类非屏蔽网线 30 箱

47  桥架 200 米

48  桥架配件 1 项

49  墙柜 15 个

50  楼栋接入机柜 2 个

51  总机柜 2 个

52  24口配线架 9 个

53  金属理线器 20 个

54  企业级网关 1 台

55  POE交换机 3 台

56  程控交换机 1 台

57  办公网核心交换机 1 台

58  生产网核心交换机 1 台

59  接入交换机 12 台

60  千兆光模块 18 块

61  PVC管 2000 米

62  辅材 1 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崇明局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网络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2025年崇明局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网络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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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生效后90日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9.15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响应产品需满足询比文件要求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核心交换机、POE交换机、接入交换机、企业级网关、POE交换机、程控交换机、办公网核心交换机、生产网核心交换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2 产品(液晶显示器)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4     2.3.3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1)/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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