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采购包1:40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人民币肆佰万元(4000000.00元); 采购包2: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为充分保障就餐供应,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现拟采购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包1):食堂食材采购的服务范围包括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豆制品类;水果类;乳制品;干、杂货;冰冻品;调味品类等;
第二标段(采购包2):粮油采购的服务范围包括米、面;食用油;
注: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开评标顺序依次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为一名,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在后面的标段中失去得标权,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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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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