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农场廊坊分场曹家务坐落消防安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农场廊坊分场曹家务坐落消防安全改造项目(编号:gkzb2025121400002)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农场廊坊分场曹家务坐落消防安全改造项目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农场廊坊分场曹家务坐落消防安全改造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
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永清县曹家务乡南曹家务村。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采购需求。
其他: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605576.52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 项目概况:石家庄农场廊坊分场曹家务坐落位于廊坊市永清县曹家务乡南曹家务村。本次改造范围为曹家务坐落仓储区南区,涉及建筑单体14栋,建筑面积10383.2平方米,主要用途为仓库、办公及附属用房等。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涵盖两部分:(1)安全改造方面:一是拆除建筑形成消防车道;二是拆除并更换建筑屋面;三是拆除并更换建筑门窗;四是增设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系统。(2)配套电气、道路及装修改造:一是迁移主电源;二是设置室外电气管线;三是对各建筑进行室内电气改造,包括配电箱、配管配线;四是修复原有的混凝土道路;五是粉刷建筑内外墙,修复建筑地面及天棚。3. 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2年,保修期开始计算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发之日起计算。4. 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保持不变;最终合同金额按最终结算价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非外资声明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完税证明依据。如投标人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函并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被认为是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可提供投标人声明函,并提供投标人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1)投标人人员要求a.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须出具承诺:项目经理在承接我方的消防改造期间,不能承接其他在建项目,须加盖公章。(提供承诺)
c.由投标人缴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2)投标人须具有1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不低于100万元合同额的消防改造类业绩(需为投标人自身业绩,投标人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不认定为投标人自身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关键信息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消防相关部门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评估报告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不体现签订日期的,做无效合同认定),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需能自行体现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关;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类似内容,投标人可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内容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属于类似业绩。同时投标人至少提供该业绩合同下至少一张销售发票,并提供相应发票税务系统查验截图。未提供发票或流水或查验截图的,该业绩不予认定。采购人现场对发票进行抽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发票或查询截图与现场抽查结果不一致将按虚假投标处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2-15 17:00:00起至2025-12-25 17: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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