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外轮廓识别设备等自研产品代加工供应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针对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外轮廓识别设备等自研产品选取代加工供应商。
2.2 采购范围
采购设备均为采购人自主研发,本次为代加工供应商采购:
第1标段:外轮廓识别设备类代加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第2标段:情报板类代加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第3标段:控制箱体及整机装调类代加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第4标段:智能配电箱类代加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2.4 供货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2.5 质量保障期
自设备装配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 供货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制造商。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同类产品的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下表中“基本业绩金额”。
同类产品业绩要求表

注:同类产品业绩指“相似产品的应用业绩”或“关联产品的代加工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4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4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 1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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