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5ZB1123 ********项目名称:江宁校区消防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包括不限于消防水带、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箱、灭火器箱、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牌、消火栓压力测试水枪等供货、安装及调试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网站、“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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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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