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以黔发改能源【2022】7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盘州低热值煤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电建盘州低热值煤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绿化施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盘州市大山镇高山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期规划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CFB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拟采用500kV一级电压接入电网。
2.3采购范围:对厂前区整体景观规划设计及厂区绿化规划设计,并出具平面布局图、效果图、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本项目总设计面积约为6万平米,在不增加厂区绿化规划设计用地面积的基础之上,对厂前区进行整体景观深化设计,对主厂房区、煤场区、冷却塔区、升压站区、辅助生产设施区等区域进行相应的绿化深化设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成果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效果图方案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包括不限于施工图预算书、苗木清单、养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
2.5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7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2.8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火力发电企业、工业厂区、大型园区或大型商住项目等景观绿化设计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金额等内容)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19日23:59前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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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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