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判条件
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城区西泉眼灌区渠道及建筑物修复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请贵公司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谈判,若有意参与,请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准时参加。
2. 谈判内容
详见附件1 《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SH-01商品混凝土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须提供2023、2024年两年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报价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有谈判物资中(关键物资)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⑥履约信用要求: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招标阶段内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报价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3.2 JXC-01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矩形槽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2023、2024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报价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有谈判物资中(关键物资)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⑥履约信用要求: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招标阶段内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报价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3.3 DC-01地材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2023、2024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报价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有谈判物资中(关键物资)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⑥履约信用要求: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招标阶段内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报价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于2025年12月15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6时00分……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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