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BZ0
1.2项目名称:四川省南江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施工项目
1.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1家施工单位,负责四川省南江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施工。
1.4项目地点:巴中市,具体以比选人指定地点为准。
1.5比选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如有)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直到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施工工作。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6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2379573.16元,超过比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一般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特殊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2.2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2.3业绩资格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比选申请人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2.4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
2.5信誉要求:
2.5.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5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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