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2025 年四季度委托生产维修杂料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一单一采招标,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 1764600.00 元(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
税,其他说明: / ),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2025 年四季度委托生产维修杂料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为带量采购
招标,共划分 1 个标包,该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1764657 元(价格包含 13%增值税、货款、运费、包装
费等综合交货价)。标的物类别为:铝合金铸件、石棉板、井盖、通风管道、水暖五金专用配件、轴
流式通风机、电缆终端接头、普通除锈工具等生产维修杂料。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第八采油厂各生产区域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
2.4 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
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
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3.3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
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7 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
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4 年但距 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
月,或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
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
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2025-12-22 23:59:00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 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2025 年四季度委托生产维修杂料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一单一采招标,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 1764600.00 元(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
税,其他说明: / ),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2025 年四季度委托生产维修杂料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为带量采购
招标,共划分 1 个标包,该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1764657 元(价格包含 13%增值税、货款、运费、包装
费等综合交货价)。标的物类别为:铝合金铸件、石棉板、井盖、通风管道、水暖五金专用配件、轴
流式通风机、电缆终端接头、普通除锈工具等生产维修杂料。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第八采油厂各生产区域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
2.4 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
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
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3.3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
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7 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
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4 年但距 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
月,或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
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
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2025-12-22 23:59:00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 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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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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