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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EICU、留观区等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EICU、留观区等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147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1100

2.代理编号:……

3.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EICU、留观区等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金额:2201470.51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EICU、留观区等改造工程

220.147051

1项

包括装饰、装修改造、医用气体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空调改造及电气改造、拆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7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或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如为非北京市建筑企业须提供进京施工备案的证明文件。

3.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16至2025-12-2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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