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6-2027年太行国家实验室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太行国家实验室,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太行国家实验室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主要服务出发地或目的地在成都市)。
2.3 服务期限:2年(预计服务时间2026年1月1 日- 2027年12月31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技术、服务及其它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服务及其它要求。
2.5 服务范围: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在指定的时间接送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使用场景主要包含人员来访、机要通信、应急保障、集体活动、会议保障、携带重要物品出行等,分两个标段:
01标段:公务用车和会议用车A组
02标段:公务用车和会议用车B组
具体见第五章技术、服务及其它要求。
2.6项目标段:01标段 公务用车和会议用车A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无外资直接投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备案许可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若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次年起)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单年度结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年度结算金额则还需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合同复印件应体现标的物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时间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自2022年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下述材料:
①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及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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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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