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03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为贵溪市分公司、余江区分公司采购业务宣传、印刷品制作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包,标包1 为贵溪市分公司,标包2 为余江区分公司,允许兼投兼中。
(三)项目采购预算(或预估采购金额):20 万元,其中:标包1 为10 万元,标包2 为10 万元。采购人不承诺具体数量,一切以实际订单为准。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合同期限:1 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二)限制响应情形(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三)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提供: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后,在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时,自愿遵守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供应商逐项提供承诺函)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 年12 月15 日至2025 年12 月1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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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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