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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招标人进行的境外工程项目,主要为电力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税务咨询: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境外项目(中亚地区)情况和具体的税务筹划目标,提供相应的税务咨询专业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跨境工程项目的税务尽调与筹划,并编制相应的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跨境工程项目税务筹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具体项目出具所在国税收尽调报告;优化业务安排和合同模式、出具合同安排税务筹划报告;进行海外具体税务遵从以及税务合规指引。
(2)项目EPC合同评阅。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合同价格条款、支付条款、保函条款的财税风险。
(3)应招标人的日常需求,就招标人经营决策中的财税问题提供专业咨询。
(4)提供中国与项目所在国税收协定的详细分析,包括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申请流程,以及如何避免双重征税;提供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争议解决阶段的专业支持服务。
(5)提供项目所在国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及报表转换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工作地、项目地或投标人工作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税务咨询: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团体,或其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及主体资格证明,总公司对分公司投标及履约承担连带责任)。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国内相关业绩至少1项。中亚地区(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类似业绩作为加分项。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相关扫描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中。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报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
7、其他要求: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应招标人的要求、出具税务尽调和税务筹划报告,并承担涉税咨询的相应责任,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至2026年1月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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