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人: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1)2025年度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出具2025年度集团本部、相关子公司单体审计报告、合并口径审计报告;(2)2025年度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出具集团本部和相关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3)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绩效管理和提取发放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出具2025年度年薪专项审计报告;(4)郑州市国资委要求出具的其他事项;
3.2项目地点:郑州市;
3.3服务期限及提交成果周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止;
提交成果周期: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原则上需在2026年3月23日之前完成(如市国资委要求提交的时间提前,则以市国资委通知的时间为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需在2026年5月30日之前出具;年薪专项审计报告需在市国资委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完成。以上所有报告须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3.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标准;
3.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4.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4.4财务要求: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谈判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承诺)。
4.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承诺)。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
5.2获取方式:网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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