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清镇市人民政府以清府通〔2025〕156号同意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者自筹,招标人为清镇市水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清镇市水务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特许经营者,并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中标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在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相关权利。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资产及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镇经开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二)实施范围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包括:对本项目涉及的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及建筑工程等存量供水设施,具体包括取水泵房、输水管、高位调节水池、取水引水渠、综合管理用房和配套设施、电气设施设备、办公设备等进行运营维护,向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莲花山水厂和迎燕水厂提供原水供应服务,原水供应规模最终为10000m³/d;向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提供工业供水服务,工业供水规模最终为50000m³/d。
特许经营期内,中标特许经营者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内通过向水厂及工业企业提供供水服务获得供水收入。
2、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及运营期为30年,特许经营期是指从特许经营者与市水务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直至满30年;项目运营期起止时点与特许经营期保持一致。
特许经营期届满后,中标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移交范围及标准需满足本方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存量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3、资产权属
中标特许经营者与市水务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获得本项目资产的经营权,本项目的资产所有权仍归清镇市人民政府所有。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存量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清镇市人民政府或清镇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3、本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5853.40万元。
4、项目地点:本项目涉及的存量供水设施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毛家寨村小院组。
四、竞价标的
本项目的竞价标的下限为25783.4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6、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特许经营者,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六、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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