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DITC-ZQ-2025-1326)
1、招标条件
马楠兴隆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智汇(永善)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马楠兴隆光伏发电站,占地4500亩,装机规模180MW。主要建设太阳电池方阵、220KV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箱变、逆变设备、进站道路、施工便道等。
2.2项目估算总投资:99000万元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项目地点:昭通永善县马楠乡
2.5招标范围:
(1)项目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报建费用、相关手续费用、民事协调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等。
(2)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勘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太阳电池方阵、220KV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箱变、逆变设备、进站道路、施工便道等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地形图测绘、场内及
进站道路设计、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
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建安工程、安装
调试(包括实时监控发电量软件系统)、竣工验收、并网发电、技
术支持、人员培训、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
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icg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
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 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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