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妇产医院委托,对核酸定量仪等实验室基础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核酸定量仪等实验室基础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核酸定量仪等实验室基础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1(核酸定量仪等实验室基础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核酸定量仪 | 1(台) | 否 | 核酸定量仪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 | 工业 |
| 1-2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实验室基础设备一批 | 1(批) | 否 | 实验室基础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除外)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该产品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函。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15 至 2025-12-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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