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服务期:在4个月内完成清运和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其他:本项目控制价为117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固定总价包干,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固废处置能力,不得转包。
1如果是填埋处置:
1.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关于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②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1.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固废的道路运输能力;(提供承诺函)
2如果是综合利用:
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②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固废的道路运输能力;(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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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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