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地版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地版人力资源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成交1家供应商,如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磋商。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地版人力资源服务合同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1.6服务地点:在合同期内按照需要确定地点。
1.7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15.9万元
最高限价:劳务派遣服务:35元/人/月,地版人力资源服务:10元/人/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30分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内(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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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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