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洛直政采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10000.00元
最高限价:401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5)0258号-1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一标段 |
90000.00 |
90000.00 |
|
2 |
洛直政采招标(2025)0258号-2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标段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3 |
洛直政采招标(2025)0258号-3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三标段 |
2420000.00 |
24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次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共三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采购内容: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1台设备(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二标段:采购2台设备(质谱仪、干式生化仪,其中干式生化仪接受进口产品);
三标段:采购8台设备(尿常规自动分析仪、流水线等,其中血常规五分类自动分析仪、化学发光仪接受进口产品)。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序号从小到大先后顺序确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所投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3.5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