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南昌万沃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减水剂母液、速凝剂母料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南昌万沃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由公司自筹,集采已具备条件,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分中心组织该批次外加剂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九局集团南昌万沃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26日,隶属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是集混凝土外加剂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标准、缓凝、早强)、引气剂等各种混凝土外加剂。配备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65台,具备年产100000吨外加剂的生产能力。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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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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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南昌万沃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WJJ-01 |
减水剂母液 |
含固量≥40% |
吨 |
3000 |
湖北宜昌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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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凝剂母料 |
粉剂 |
吨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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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J-02 |
减水剂母液 |
含固量≥40% |
吨 |
1000 |
湖南长沙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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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J-03 |
速凝剂母料 |
粉剂 |
吨 |
1000 |
宁波象山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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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J-04 |
减水剂母液 |
含固量≥40% |
吨 |
2000 |
陕西神木 |
2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铁十九局集团南昌万沃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自身具有配套的技术能力、人员资质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指示自愿在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电子签章系统登记注册,自费购买合适套餐,并承诺同意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的方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本次谈判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6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投标人,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12时至12月21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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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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