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5年防病毒软件和信息安全设备升级服务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2.2 招标范围:运营一公司:5号线、8号线一期AFC专业车站设备,8号线一期综合监控专业系统服务器、FEP、工作站及BAS子系统工作站设备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运营二公司:(1)7号线、10号线一二期及COCC综合监控系统,5号线、6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二期中央电力监控系统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2)COCC综合监控系统入侵检测、防火墙、防毒墙、入侵防御、漏洞扫描系统信息安全设备特征库、病毒库、漏洞库升级服务。运营四公司:3号线与6号线的综合监控、门禁、BAS系统设备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通号维保公司:(1)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PIS系统,2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CCTV系统,8号线一期公安通信CCTV系统,COCC视频监视子系统终端设备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2)5号线、6号线、7号线、10号线一二期、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PIS系统,1号线、2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CCTV系统,10号线一二期专用通信OA系统,COCC视频监视子系统,线网编播中心(PCC)系统的信息安全设备的入侵防御(IPS)功能模块、防病毒(AV)功能模块、特征库升级服务。 2.3 项目期限: 运营一公司、运营二公司、运营四公司、通号维保公司:项目期限48个月,暂定自 2026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起,暂定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2.4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3.1.2 业绩要求: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信息安全设备或防病毒软件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③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3.1.3 财务要求:无。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12 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 月 8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1.1.本招标项目2025年防病毒软件和信息安全设备升级服务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2.2 招标范围:运营一公司:5号线、8号线一期AFC专业车站设备,8号线一期综合监控专业系统服务器、FEP、工作站及BAS子系统工作站设备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运营二公司:(1)7号线、10号线一二期及COCC综合监控系统,5号线、6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二期中央电力监控系统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2)COCC综合监控系统入侵检测、防火墙、防毒墙、入侵防御、漏洞扫描系统信息安全设备特征库、病毒库、漏洞库升级服务。运营四公司:3号线与6号线的综合监控、门禁、BAS系统设备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通号维保公司:(1)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PIS系统,2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CCTV系统,8号线一期公安通信CCTV系统,COCC视频监视子系统终端设备防病毒软件部署、授权、病毒特征库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2)5号线、6号线、7号线、10号线一二期、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PIS系统,1号线、2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一期专用通信CCTV系统,10号线一二期专用通信OA系统,COCC视频监视子系统,线网编播中心(PCC)系统的信息安全设备的入侵防御(IPS)功能模块、防病毒(AV)功能模块、特征库升级服务。 2.3 项目期限: 运营一公司、运营二公司、运营四公司、通号维保公司:项目期限48个月,暂定自 2026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起,暂定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2.4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3.1.2 业绩要求: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信息安全设备或防病毒软件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③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3.1.3 财务要求:无。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12 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 月 8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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