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
(1)比选范围:采购辅助支撑服务及设备仪表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项目地点:湖北省。
(3)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算1047841.40元(含税)。
(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5)结算方式:
按进度按订单据实结算。
1.2本项目不划分份额,共选取1名中选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人进行折扣率报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2月1日以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本项目的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即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影印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 月15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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