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次氯酸钠年度采购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饮用水处理用次氯酸钠,合同期限为2026年1月~2026年12月,合同期采购总量约800吨,用于亭子桥水厂生活饮用水用次氯酸钠1年期的分批按需供货及后续服务。详细的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72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采购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
2.生产厂家投标的,须提供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地市级及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地市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提供投标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以及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的上述其他各项证件。各项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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