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配置两台1080T/h蒸汽流量的煤粉锅炉,每台锅炉各采用一套渣水系统,用大型单侧刮板捞渣机直接刮渣至渣仓顶部的除渣系统、水力连续除渣方式。锅炉炉膛落下的高温炉渣通过锅炉下联箱及内衬有耐火浇注料的渣井,开启状态的关断门,连续排放到刮板式捞渣机上槽体,经捞渣机冷却水冷却和粒化后,由刮板捞渣机捞出,在捞渣机倾斜段脱水后后落入渣仓,其捞渣机抬头较高,渣仓下有大型运输车运渣。
二、工作范围
响应人承担本项目炉渣的对外销售,组织装卸和运输,按期完成清运量,运输方式为封闭车厢车辆运输,发包人不提供临时堆放炉渣的场地。
发包人年产炉渣约3万吨,以总价包干的方式销售;炉渣是电厂电力生产的副产品,因电厂运行受电网统调及来煤影响,发包人不对炉渣销售的准确数量和品质做任何承诺及负责。详细内容见《技术要求》。
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人,一名成交备选人,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销售合同,与成交备选人签订购销框架协议;如成交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直接授予成交备选人履约本项目的权利。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燃煤电厂副产品(炉渣、粉煤灰、石膏等)销售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显示销售产品)、签字盖章页、签约时间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文件均视同没有提供该业绩。
4、响应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炉渣终端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以及技术能力资格证明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排污许可证等任一证明文件)。
5、响应人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声明中包含响应人保证按照承包工作范围具备对应开工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现场踏勘
(请登录)五、项目报价原则1、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含13%税率。各报价响应人报价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报价(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应包含合法运输及处置(资源利用)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处置(资源利用)、中转、人工、车辆(含燃油、路桥、维修等)费用、管理费用、税费、风险等一切费用之总和。项目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比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比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本询比公告第六条“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时00分至2026年1月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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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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