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开标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
(3)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成交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等(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第九医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参加投标;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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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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