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采购人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为浙江省内,就采购无人机及配套喊话、探照灯等提供货物。资金来源:自筹。暂估采购数量1台,预算5.3491万元(含税),控制价5.3491万元(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无人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标的物的页面;若提供材料无法体现标的物、签订时间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须一致,若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期间)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检索供应商)➡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拟供产品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证明材料:拟供产品技术参数】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12-15 12:00至2025-12-22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