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点/场所提供技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指定的网点机构进行巡检维护服务成立巡检维护小组,编制巡检方案,制定巡检计划严格按照合同对该机构网点进行系统的全面检查、维护、排除故障等工作,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3 采购预算:147865.34元/年,总预算295730.68元,据实结算。
2.4 服务期限:2年。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范围:117个网点,此次采购网点为暂定网点,服务器内若发生网点增加或减少,按照每网点成交价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网点数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家银行金融机构技防系统设备维保服务,服务金额不低于15万元。(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章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承诺愿意接受采购人复核原件)
3.4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应答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供应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其中第(5)条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时间节点,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开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截图)
3.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黑名单由招标公司进行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4.1 时间:2025 年 12 月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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