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洛龙区聂湾安置小区二期工程
1.2项目概况:洛阳市洛龙区聂湾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聂湾村,北邻洛宜公路,共建28栋楼,占地总面积约87306.1㎡,总建筑面积为76418.09㎡;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局部3层,层高为2.9m,建筑高度:E40、E41#楼为13.5m,其余均为12.9m;
合同工期:900日历天。
1.3招标范围: 商品混凝土 11440立方米
1.4计划工期: 36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1.2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书。
2.1.3经销商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销售经营许可。
2.1.4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其他要求
2.2.1注册。
2.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与中冶交通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2.3被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停用的或被中冶集团年度考评评为D级的或中冶交通评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2.4报价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供应商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
2.3关联关系
2.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以及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本招标项目分 1 个标段招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10至2025年12月23日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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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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