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核电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 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HL8(请登录)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施工临时水电及道路运行、保养和 维护工程项目(二次)
2.3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原塘兴村,濒临北部 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 km,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海南昌江核电厂规划建 设3、4号机组,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紧邻1、2号机组,位于海南昌江核电 厂址内,属同一厂址。
2.4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及道路运行、 保养和维护工作包括:施工用电系统(26台箱变、10kV电缆)、路灯系统、给水 系统(管道、阀门、水表、井室)、消防系统(管道、阀门、水表、井室)、雨排系 统(管道、井室)、车辆、人行道路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以及根据现场实际情 况对箱变、10kV电缆移位、拆除以及10kV中间接头制作,10kV电缆耐压试验, 箱变的年检等。
2.5项目地点: (请登录)
2.6服务期:服务期总日历天数:545天,具体要求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2
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若当地住建部门有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 :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 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 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 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 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 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 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 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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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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