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达时间为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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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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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 |
A系列服务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50 |
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买方或最终用户框架系统订单下单后25日内将全部合同设备交货至物流承运商提货的运输工具上。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1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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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综合评分排名 |
份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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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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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40% |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1《报价清单》,如报价中包含不可抵扣部分税款,则不可抵扣部分计入最高限价计算范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函,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更换代理商,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2 投标产品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暂不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的,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并提交招标人确认,不能及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3.4 2.3.5 2.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模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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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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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PU类型(电信定制款) |
采用中国电信第四代定制化处理器芯片,综合性能不低于(X86架构、108 Cores、3.0GHz、TDP≤550W、PCIe 5.0)等X86芯片,数量为1颗 散热设计功耗(TDP):550W; 瞬间最大功率(PMAX):1357W; 电源域的瞬间最大电流(ICCIN_MAX: CPU VCCIN):750A; 电源域真实应用场景的最大电流(ICCIN_MAX_APP:CPU VCCIN):575A; 电源域热设计电流(ICCIN_PL1: CPU VCCIN):305A; 电源域功率级2的最大电流(ICCIN_PL2:CPU VCCIN):377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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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存 |
采用DDR5-6400MHz内存或更高,支持数量≥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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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硬盘 |
配置M.2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1块;或 配置SATA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2块; 需要同时支持配置SAS HDD企业级硬盘和U.2 NVMe SSD企业级硬盘; 每节点最小硬盘插槽数≥8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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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卡 |
支持独立配置网卡,包括但不限于:GbE网卡(电口)、10GbE网卡(光口)、25GbE网卡(光口)、100GbE(光口)及200GbE网卡(光口)等,支持数量≥3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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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能网卡 |
需要支持以下规格: 4口25GbE智能网卡(SFP28,满配多模光模块,含独立CPU及操作系统,支持SRIOV和DPDK,以及OVS硬件卸载); 双口100GbE智能网卡(QSFP28,满配多模光模块,含独立CPU及操作系统,支持SRIOV和DPDK,以及OVS硬件卸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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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阵列卡 |
支持独立配置独立RAID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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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C-HBA卡 |
支持独立配置FC-HBA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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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箱规格 |
单机箱高度≤2U,深度≤9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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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风扇 |
满配配置,热插拔冗余风扇;要求前进风后出风,支持堆叠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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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源 |
满配配置,铂金及以上电源等级或满足CQC能效认证Ⅳ级及以上等级,支持电源N+N冗余及热插拔;支持220V交流和240V高压直流电源,且支持一路交流、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 |
(2)模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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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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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PU类型(通用款) |
采用单CPU综合性能不低于(X86架构、96Cores、2.4GHz、无HT)等X86芯片,数量为2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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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存 |
采用DDR5-5600MHz /6400MHz内存,支持数量≥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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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硬盘 |
配置M.2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1块;或 配置SATA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2块; 需要同时支持配置SAS HDD企业级硬盘和U.2 NVMe SSD企业级硬盘; 每节点最小硬盘插槽数≥8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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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卡 |
支持独立配置网卡,包括但不限于:GbE网卡(电口)、10GbE网卡(光口)、25GbE网卡(光口)、100GbE(光口)及200GbE网卡(光口)等,支持数量≥3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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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能网卡 |
需要支持以下规格: 4口25GbE智能网卡(SFP28,满配多模光模块,含独立CPU及操作系统,支持SRIOV和DPDK,以及OVS硬件卸载); 双口100GbE智能网卡(QSFP28,满配多模光模块,含独立CPU及操作系统,支持SRIOV和DPDK,以及OVS硬件卸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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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阵列卡 |
支持独立配置RAID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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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C-HBA卡 |
支持独立配置FC-HBA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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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箱规格 |
单机箱高度≤2U,深度≤9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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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风扇 |
满配配置,热插拔冗余风扇;要求前进风后出风,支持堆叠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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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源 |
满配配置,铂金及以上电源等级或满足CQC能效认证Ⅳ级及以上等级,支持电源N+N冗余及热插拔;支持220V交流和240V高压直流电源,且支持一路交流、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 |
投标人须就以上全部或部分模型进行投标(仅允许模型二缺档),并针对每个模型明确一款投标产品名称及型号。
2.3.4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销售含税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含)的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指:CPU同品牌的服务器销售业绩)。
注:①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采购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4评价检测
2.4.1本项目将组织投标人进行投标产品测试,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2.4.2投标产品测试应满足2.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投标产品测试结果作为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4日23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9日2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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