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保障通勤班车公开招标公告(2025-JK21-F1030)
一、项目名称: 社会化保障通勤班车
二、项目编号: 2025-JK(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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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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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化保障通勤班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北京市 丰台区 |
详见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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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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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 70万/年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请登录)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营业执照具有汽车租赁服务经营范围。
(十)供应商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1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00 ,下午 2 : 30 至 5 : 00 (节假日需提前预约)。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