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叉车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招标内容:叉车维修保养服务。
1.5最高限价:¥200,000.00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 服务地点:广东普宁康美生产基地、康美物流仓储部。
1.8 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2投标人须同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叉车备件原厂部件授权文件。
2.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的在职维修工程师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均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证》(N1)或低压电工证。
2.4投标人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核对为准)。
2.6投标人必须提交书面承诺(加盖公章):若中标,承诺为该项目唯一直接供应商,不将该项目服务转让第三方或合作挂靠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追究法律责任。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3日0:00起至2025年12月19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具体操作如下: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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