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固废事业二部工业氨水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内容:固废事业二部保定科维、保定易县粤丰、惠州仲恺公司工业氨水年度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最高限价金额:1777500元
5.交货期:以实际项目公司每月需求为准。
6.合同签订:固废事业二部各需求项目公司
7.标段划分:
考虑到氨水的成本受运输等区域条件限制,共设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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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 |
标段名称 |
需求项目公司 |
物资 名称 |
预估量 (吨/年) |
单价限价(含税、元/吨) |
各标段最高限价(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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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标段1 |
惠州仲恺 |
惠州仲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工业氨水 |
1600 |
900 |
14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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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标段2 |
保定粤丰科维 |
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0 |
900 |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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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易县粤丰 |
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75 |
900 |
15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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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小计 |
375 |
3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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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177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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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段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投标人应对标段内所有招标货物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标段内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报价。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以标段为单位,按标段1至标段2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
本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为多标段项目,除特别区分说明外,其余内容均适用于全部标段。投标人需针对所投标段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递交至对应的标段,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以把所投标的所有标段内容合并在一个投标文件中,但需标注清楚各标段的不同报价内容,且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以标段为单位分别上传递交。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自行运输投标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第 8 类腐蚀品)及运输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标注危险货物运输类别);若委托运输,则需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同时提供受托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第 8 类腐蚀品)、运输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标注危险货物运输类别)及双方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
3.投标人须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如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年度供货量在5000吨以上的氨水供货业绩,(业绩须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内容及供货量、双方签署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可提供一份或多份合同,其累计供货量在任一连续12个月内达到5000吨)。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2 投标人在与招标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以往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声明函,但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7.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为准)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12-12 00:00:00起至2025-12-17 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项目(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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