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10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10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0,1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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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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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劳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0,10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9)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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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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