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
最高限价(万元):10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云南省重点行业碳资源开发评估应用系统;数量:1项(服务);技术要求: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CETS—AG—04.01—V01—202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CETS—AG—03.01—V01—202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系统整体交付(含 4 个月系统开发及 1 个月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1)云南省重点行业碳资源开发评估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投标人需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6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9因系统字数限制,本条内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15 06:00至2025-12-2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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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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