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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二期)(项目名称)郧阳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二期)(EPC)(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4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十堰大道90号。
建设规模:原2#厂房约4.1万平方米改造、新建3#厂房约3.8万平方米,厂区内原三层烂尾楼改造约6000平方米,设备基础、厂区道路、水电气管网、绿化、路灯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试车、交付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缺陷期修复等交钥匙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0
合同估算价:19357.6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承接过项目总投资金额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建筑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④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及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及其他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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