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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井下煤水分离系统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井下煤水分离系统维护公开招标(二次)
2.2项目编号:SNZ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南北翼胶带机头煤水分离装置2019年5月份投入使用,现水冷式激振源、板、溜槽等设备附件出现老化、损坏,大梁变形,需维护以满足后续安全生产。原2102胶顺煤水分离系统拆除后框架、筛板、激振源、二级筛板、聚氨酯压条、脱水槽筛板压条、支撑件不同程度损坏,需维护后用于新工作面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服务期限:30个工作日。

2.5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在3年及以上。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

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业绩及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且在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时间和服务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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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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