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 图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203916 万元,招标 人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涉及疏港三路(园区六路至G225国道段)、疏港二路(园区七路支路至园区九路段)、园区九路(疏港二路至纵向规划二支路段)、园区十路、疏港三路(十所村段)、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四路至园区五路段)、园区四路、园区四路支路、东方医院西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智谷路、园区七路(剩余工程量)、产业设施工程市政配套路共12个项目,道路总长度约14.28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图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图审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表 5)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 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4)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 价均无效;
④组成联合体报价的报价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报 价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⑤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报价活动 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报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⑥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2 日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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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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