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吉林水电总医院病房卫生间护士站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POW
1.3采购人:吉林水电总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吉林水电总医院病房卫生间护士站改造项目,实际使用单位等信息见下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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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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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吉林水电总医院病房卫生间护士站改造 |
297000.00 |
元 |
30日历天 |
吉林水电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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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项目为病房、卫生间、护士站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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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②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响应人应提供2022-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响应人应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响应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响应截止日前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②响应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4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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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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