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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电总医院医学检验病理检验服务项目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1.3采购人:吉林水电总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吉林水电总医院医学检验病理检验服务项目,实际使用单位等信息见下表,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01 吉林水电总医院医学检验病理检验服务 详见备注 详见备注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吉林水电总医院(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永吉大街2476号)

备注

01:最高限价80万元,其中26.67万元/年;检验项目①委托检验费不得超过医保价格的30%,检验项目②委托检验费不得超过医保价格的30%,检验项目③委托检验费不得超过医保价格的33%,检验项目④委托检验费不得超过医保价格的30%;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接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响应人应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响应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服务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应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

②响应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提供承诺函;

    ③响应人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9日 1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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