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63.13万平方米(含水体面积约73.62万平方米),东支渠面积约6.31万平方米。项目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公园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费用约10717万元,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费用约16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2315.54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9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涉及的全部检测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2.18万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用总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不予认可)。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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