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硬件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万元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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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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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硬件维护服务项目 |
1年 |
260000 |
否 |
260000 |
5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识产品:无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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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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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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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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