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天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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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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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
本项目包括10kV线路、箱变基础等部分,详见清单及图纸。 |
¥465819.20元 |
35个日历天 |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连续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报表;若是2025年1月或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可参考“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对于未换发电子证照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12月2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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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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